一、招标单位:枣庄市沃丰水泥有限企业
二、招标方式:竞争性谈判
三、招标物资明细
序号 | 物资名称 | 验收扣罚指标 | 单位 |
1 |
原煤
|
1、全硫≤1.0%;每超0.1%扣该取样批次总量的6%,全硫≥1.2%时拒收。 2、水分≤11%;水分在>11%时,每超1%扣该批次计量的1%。 3、内水≤3.5%;3.5%-4.0%时,扣该批次计量的3%;≥4.0%时双倍扣罚。 4、灰分≤24.00%(5300KCal);当天加权平均每大于1%,扣该批次计量的1%。 5、粒度≥40%;5mm粒度筛筛余粒度<40%时拒收,颗粒度上限≤100mm。焦渣特征≥2 6、热值:收到基低位发热量(Qnet,ar)在5300~5800之间(含);收到基低位发热量低于5300时每降低10KCal/Kg,扣除该批次0.2%;收到基低位发热量低于5000时拒收;超出5800时按照5800结算,超出部分不予结算。 7、挥发分≥28%;27%-28%时,扣该批次计量1.0%;≤27%双倍扣罚。 8、外观:进厂煤炭不得有大块(小于等于10cm)、石块或杂物(如含有沙子、无烟煤、石油焦、破碎掺入的煤矸石、石子、低挥发无烟煤、焦炭屑等其它杂质),按其杂质含量的1.5倍扣吨,杂质含量≥20%时退货拒收。不得掺杂煤泥块,如发现按照掺杂数量等额扣吨处理。 9、总结账吨数=进厂过磅吨数-灰分扣吨-挥发分扣吨-全硫扣吨-内水扣吨-全水扣吨-其他扣吨。 10、每吨结算价格=实际热值×单价。 11、超出合同标准达到退货拒收条件的,由供方自行拉回处理;如特殊情况无法拉回的,按其实际指标同比例顺延扣罚方式。(含13%增值税专用发票)。
| 吨 |
四、付款方式:合同约定。
五、投标要求:
1、投标文件组成:
(1)企业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原件、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红色印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原件及法人、委托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投标报价表(报价需签字盖章,报价为不含税单价,开具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
(4)投标文件需用文件袋密封,封口加盖单位红色印章。
2、投标单位需缴纳投标保证(履约)金200000元(招标前转到沃丰企业账户),未中标者,在确定中标人后如数退还(不计利息)。
开标时间:2019年9月20日上午9:00分
开标地点:枣庄市沃丰水泥有限企业
联系人:徐夫招 187692438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