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技术要求
(1)方案编制单位应依据《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标准》、《生产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等国家有关技术规范编制方案报告,其主要工作过程应包含资料收集(包含项目资料以及项目区相关资料)—实地调查—现场试验—数据采集与分析—室内综合研究—编制方案—提交建设单位。
(2) 方案编制单位应将水土保持方案(送审稿)报送至主管部门(当地行政审批服务局或水行政主管部门),由主管部门组织水土保持评审会议,并出具方案审查意见。方案编制单位应依据审查意见修改完善方案报告,由专家组长签字确认,提交建设单位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批稿)。
(3)水土保持方案应当包括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的范围、目标、措施和投资等内容。其主要章节应符合《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标准》、《生产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的要求,主要包括综合说明、项目概述、项目水土保持评价、水土流失调查与预测、水土保持措施、水土保持监测、水土保持投资概算及效益分析、水土保持管理等章节,以及相应的附表、附件、附图等。
二、编制依据
1、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2010年12月25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修订);
(2)《山东省水土保持条例》(2014年5月30日山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2014年10月1日实施)。
2、部委规章
(1)《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审批管理规定》(2017 年 12 月 22 日水利部令第 49 号修正);
(2)《政府核准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2014)第11号令,2014年6月14日);
(3)《产业结构调整引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
3、规范性文件
(1)《国务院关于加强水土保持工作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国发[1993]5号);
(2)《关于严格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查审批工作的通知》(水利部 水保[2007]184号);
(3)《关于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工作的意见》(水利部 水保[2009]187号);
(4)《水利部水土保持司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工作检查要点(试行)的通知》(水利部 水保监[2015]72号);
(5)《水土保持工程概(估)算编制规定和定额》(水利部 水总[2003]67号文);
(6)《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水利厅关于<降低水土保持补偿费收费标准>的通知》(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水利厅 鲁价费发[2017]58号)等。
4、规范标准
(1)《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标准》(GB50433-2018);
(2)《生产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GB50434-2018);
(3)《生产建设项目土壤流失量测算导则》(SL773-2018);
(4)《水土保持试验规程》(SL419-2007);
(5)《北方土石山区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技术标准》(SL665-2014);
(6)《水土保持工程设计规范》(GB51018-2014)等。
5、技术文件及资料
(1)发改委或其他行政主管部门下发的项目立项批准文件;
三、交付成果:
1、水土保持方案8份,电子版一份及附件;
2、专家评审意见及相关主管部门批复、备案。
四、工作期限:
要求时间:总体完成时间在2020年1月15日前完成备案
五、其他技术要求:
1、工作计划方案的内容和研究方法的完整性和合理性;
2、成果报告编制质量的保证措施;
3、项目时间和进度管理方案的科学性;
4、如何解决项目过程遇到的重难点及技术问题;
5、保证成果报告通过评估和审批的相关措施;
6、配合招标人工作的相关措施;
7、项目承诺及技术保障;
8、对本项目报告的合理化建议;
9、项目工作时间进度计划说明。
六、招标信息
做好报价单盖公章后发到邮箱:huawobaojiadan001@126.com
截止日期:2019年11月15日17时
联系人:杜玉柱 联系电话:13589606098